各二级学院:
新生入学教育是学生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的重要阶段和关键时期,按照《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新生入学教育方案》相关要求,现将2022级新生《入学教育》必修课程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2022级中、高职学生以及2020-2021级《入学教育》成绩不合格需要补考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23年2月16日下午14:30。
三、考核方式
1.《入学教育》课程考试为开卷笔试,考试只允许携带一本《大学生入学教育》、《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鄂东技师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2.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入学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为辅导员(班主任),课程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以入学教育期间的考勤、上课表现为主占比50%,笔试成绩占比50%。
四、考试内容
(一)高职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等法纪校规。(占比约6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占比约20%)
3.文明创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知识(详见附件1)。(占比约5%)
4.黄石市的历史与文化等基本知识(详见附件2)。(占比约5%)
5.校情校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3)。(占比约5%)
(二)中职
1.《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鄂东技师学院》中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鄂东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及成绩考评规定》、《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鄂东技师学院学生道德行为规范》、《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鄂东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占比约4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占比约50%)
3.文明创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知识(详见附件1)。(占比约10%)
五、考试组织
1.考前准备
各二级学院应专题部署工作,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要求学生认真对待,做好考前复习,着重强调考风考纪,引导学生以诚信端正的态度对待考试。
2.出卷
全校统一试卷,试卷的出卷工作由学工部负责,在2月10日前完成。
3.考场布置
考试以班为单位,每个班级一个考场,考场的布置应尽量保持前后左右间距,班级人数较少的应合并考场,人数较多的应增设考场。各二级学院应在2月16日下午14:00前完成考场布置工作,学工部抽查。
4.监考人员安排
每个考场安排监考教师1人,超50人以上的考场可适当增加1名监考教师,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监考人员的安排。原则上辅导员(班主任)交叉监考,不得监考本人所带班级。监考前要召开考务会强调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名单应于2月13日前填写附件4报学工部廖春芳老师处备案。
5.监考纪律
(1)监考人员和学生必须遵守《监考规则》《考场规则》。
(2)考试期间,考生不能携带手机,手机一律统一集中保存,考试开始后使用、察看手机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不得携带除《大学生入学教育》、《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鄂东技师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以外的任何书籍。
(4)各二级学院要在考试期间组织巡视,发现违纪问题可自行处理,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要上报教务处、学工部。
(5)其他考场纪律按照《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或《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鄂东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6.阅卷
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集体阅卷,阅卷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管干事承担,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二级学院于2月20日之将考试成绩结果通报各班辅导员(班主任)。
7.成绩统计与登录
各班级的成绩统计与登录由所带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入学教育》课程的平时成绩由辅导员(班主任)依据学生在入学教育期间的考勤和上课表现评分,平时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体现差别。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应填写《课程考核记载手册》,成绩的上网于2月24日之前按照教务处的安排统一登录上网。
8.补考
本课程的补考与本学期末考试不合格课程的补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入学教育》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素质通识特色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必修课程,占有1学分,各班级要教育学生重视课程的学习,充分认识课程意义,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
2.各二级学院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本次考试组织工作。
3.各监考人员、阅卷人的相关费用由学工部依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核实后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1.文明创建基础知识
2.黄石市的历史与文化等基本知识
3.校情校史基本知识
4.二级学院《入学教育课程》监考、阅卷人员安排表
学工部
2023年2月9日